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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**商品房、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流程

2017-05-26 14:12

  1、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署《商品房(经济适用房)买卖合同书》,**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(含)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,首**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%;

  **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,首**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%;**第二套普通自住房,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**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%。

  2、申请人持《借款申请书》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借款。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《贷款审批书》。同时对借款人工作、家庭、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。

  3、借款人与中心、受委托银行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。

  4、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贷款《担保合同》,交纳相关费用。

  5、中心为借款人办 理贷款发放,受托银行办 理款项划转。

  6、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为借款人办 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产权抵押登记,签订《房地产抵押合同》。